答: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、工作经历、教育培训、职业资格、职称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、年度工作(业绩)考核、入选重大人才工程、获得重大奖项、重要社会兼职及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等相关材料原件可归档。归档材料应为原件,一般不得用复印、扫描、拍摄等复制件代替原件存档,特殊情况需用复制件存档的,应由原件保管单位或材料形成部门注明复印时间并加盖公章;学历学位材料和入党材料归档需密封加盖公章。国内学历材料归档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网址://www.chsi.com.cn/)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。国(境)外学历学位材料归档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(网址://zwfw.cscse.edu.cn/)。